货品三包制度,即“包修、包换、包退”,这几个词语是零售商业企业对于销售货品执行售后服务中所采用的简略术语。
这个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当商品被消费者购买并佩戴或使用后,商家需承担起对购买者所购得的产品负有责任之责,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一定期限内的一项保证措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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