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生育政策
时间:2023-08-07 09:55:39 39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生育政策的具体内容:女双方均未生育,经依法登记结婚后,可自愿安排生育第一个子女。二胎政策实行一对汉族夫妇生一个孩子。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按人口计划和间隔规定安排再生一个子女:(一)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残疾儿童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没有生过孩子;或者再婚前,双方各生过一个孩子,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不育,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为不孕不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再次怀孕;(四)独生子女与独生女结婚;(五)夫妻一方在矿、海洋深水下工作五年以上,仍从事此项工作的(六)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为女孩。特殊政策(一)无违反生育政策的多生子女;(二)夫妻双方申请生育;(三)家庭环境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二)再婚前,一方生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没有生过孩子,现在家里没有孩子的夫妻;(三)再婚前,双方各生一个孩子,现在家里没有孩子的夫妻;(四)再婚前,双方各生过一个孩子,其中一方丧偶,现在家里只有一个孩子的夫妻;(五)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孩子是双胞胎,由市级以上残疾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两个孩子都是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六)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孩子是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根据国家《残疾儿童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指导原则》(国家计生委第七号令附件),经产前诊断筛选,可以再生育的;(七)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生育的子女总数不超过两个。再婚后,现家庭有一个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残疾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残疾儿童,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家庭无子女是指夫妻新组合的家庭无未成年子女,再婚前出生的未成年子女依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与配偶同住。

计划生育政策

目前是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仍然是计划生育。中央赋予了计划生育新内涵,即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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