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古建筑工程的资质要求是:
1、有法人资格,和相关的资质证书;
2、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
4、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较大事故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一、有哪些工程甲方可以分包
甲方可以分包的工程具体如下:
1、行业垄断的项目,即消防、煤气、自来水加压、配电室高压侧;
2、特殊专业项目,即手术室、金库、特殊设备等;
3、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即网架、钢结构、幕墙、降水、护壁、打桩、弱电监控、电梯等。
工程分包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专业工程分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2、劳务作业分包,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3、按照合同签订形式分为自由分包,指定分包和独立分包。
二、建设工程附属行为有哪些
建设工程附属行为有:
1、不具备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者企业以具有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名义承包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施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
3、无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
4、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合资、合作、内部承包等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
三、建筑工程挂靠是否合法
建筑工程挂靠不合法。建设工程挂靠本质上属于借名经营,这一行为被法律明令禁止,不是合法的行为。挂靠单位或个人与被挂靠单位之间签订的挂靠协议无效,被挂靠的单位与发包方所订立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节严重的,被挂靠单位可能会被吊销资质证书。挂靠人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但不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工程挂靠的认定,具体如下: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
3、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4、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
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
6、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7、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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