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面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的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的住所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但需遵守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书面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被告的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的住所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但是必须遵守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租 赁 合 同 纠 纷 中 , 原 告 住 所 地 可 以 作 为 管 辖 法 院 吗
在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住所地是否可以作为管辖法院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具备管辖权。
然而,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获得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而合同履行地通常指的是合同签订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因此在某些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可能被认定为合同签订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从而具备管辖权。
综上所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在某些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可以作为管辖法院,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具备管辖权。
总之,在书面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被告的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的住所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但需遵守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某些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可能被认定为合同签订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具备管辖权。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具备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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