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在遭受专利侵权时应该积极及时收集证据,用以维权。证据收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首先是关于侵权行为人的有关证据与信息;其次是收集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人证等;最后是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即当事人要证明因为侵权行为,导致自己遭受了一定的损失,需要受到补偿。
专利侵权的特征
(一)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实施专利授权以前的技术、已经被宣告无效、被专利权人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权期限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侵权行为。专利法规定了临时保护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的应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
(三)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四)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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