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及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离婚后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内容,支付抚养费用。法院审理判决后若男方仍拒绝支付的,可以持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依据已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督促,仍拒绝履行义务的,法院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比如冻结账户、直接划拨存款、拍卖变卖财产等。情节严重的,法院会予以罚款、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会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遗弃罪等,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索要抚养费时,如果每月都提起诉讼,难免耗费人力物力。可以选择经过一段时间后,一并提起诉讼,但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一、如何在我国异地提起抚养费诉讼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方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以民事诉讼方式支付,原告可以到被告人的法院起诉,或者被告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二)原始抚养费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调解确定。一方拒绝履行,抚养方可以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8条要求人民法院代表未成年子女行事,由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负责协助执行。
(三)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对男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院确认法律文书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是法定的。一方不自愿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根据《民法典》第1058条和第1085条的规定,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未成年人在父母未能履行抚养义务时,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夫妻双方离婚而有变化,无论子女直接由父亲还是母亲抚养。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五)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的规定:离婚后,由一方负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生活费的数额和期限,经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儿童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的协议或判决不应阻止儿童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来数额的合理要求。
(六)总之,父母有义务抚养未成年子女,这不能取决于父母是否离婚。离婚后,如果另一方不生育子女,而另一方在异地的情况下,如何起诉抚养费问题,你可以向被告的户籍法院或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判决后,被告人仍未履行义务,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小孩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小孩的,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后对方仍不让探望孩子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不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拒不执行的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要求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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