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可以选择是否享受婚前各自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扣除。若选择,则可按贷款利息的50%进行扣除,或选择只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照贷款利息的100%进行扣除。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时,可以选择是否可以享受纳税人婚前各自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扣除。如果选择享受该专项扣除,则可以按照贷款利息的50%进行扣除,也可以选择只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照贷款利息的100%进行扣除。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个 人 所 得 税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 婚 前 首 套 贷 款 利 息 可 享 受 吗 ?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婚前首套贷款利息属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分别就其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取得的所得,分别享受综合所得或工资薪金所得的专项附加扣除。因此,婚前首套贷款利息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婚前首套贷款利息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分别就其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取得的所得,分别享受综合所得或工资薪金所得的专项附加扣除。因此,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时,可以选择是否可以享受纳税人婚前各自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扣除。如果选择享受该专项扣除,则可以按照贷款利息的50%进行扣除,也可以选择只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照贷款利息的100%进行扣除。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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