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登记程序:
1、申请人依法申请,提交《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等有关材料;
2、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3、需要核实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的,应当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核实申请材料。核实后,提交《申请材料核实报告》,根据核实情况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4、登记机关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出具《不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受理的理由;
5、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登记机关准予公司变更登记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继承人能否要求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前文已述,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合法继承人是有权继承股东资格的。自继承之日起,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的记载都发生了事实变更,公司应当及时变更章程、股东名册上的记载以及工商登记。
如果公司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仍未登记的,可对公司处以1~10万元的罚款。
合法继承人也可以将公司作为被告,诉请要求公司配合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本案中邱甲作为邱某的合法继承人,有权提起本诉讼要求A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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