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缴社保赔偿金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张xx,女,汉族,1971年5月11日出生,住址:xxx。电话:xxx。
被申请人:广州**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邮编:510440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电话:xxxx。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解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6个月经济补偿金10467.4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诉人补缴2003年1月至2008年10月社会保险费.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x月,申请人经录用进入广州白云**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班,工作内容主要为操作平车、特种车等。xxxx年x月,**公司提出劳动合同由其关联公司广州**用品有限公司(即被申请人)继续履行,除用人单位名称变更外,其余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岗位、劳动报酬、劳动地点等一切照旧不变。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请人曾数次侵犯申请人劳动权益,其中xxxx年x月,因被申请人扣克申请人底薪工资数千元,申请人等人提出强烈反对,被申请人因此补发申请人人民币1000元草草解决此事。xxxx年xxx月xx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期限为1年劳动合同。入厂至今,申请人勤勤恳恳、加班加点,奉献青春,被申请人却从未理会申请人今后的社会保障,逃避法律法规不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金,严重损害申请人劳动权益。xxxx年x月份以来,被申诉人单方面擅自变更工作地点,将主要生产设备从广州市搬到往河源市,至今已基本搬迁完毕并要求申诉人跟随前往,申诉人则多次要求被申诉人补交社会保险金但遭拒绝。为维持自身权益,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相应经济的补偿金及补缴社会保险金,以上请求,请仲裁委支持。
此致
xxx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二、用人单位不交社会保险的责任
第一、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违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八条《劳动法》第三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等法律法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其强制义务。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保险,不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一旦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由于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导致受伤劳动者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第二、用人单位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用人单位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是其强制义务,由于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补缴。如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无法补缴的,劳动者就无法获得社会保险待遇。那么,单位的违法行为就给劳动者造成了实际的损失,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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