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宣传日倡议书范本
时间:2023-12-06 08:26:18 32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消防宣传日倡议书

广大市民、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今年“119”消防宣传日的主题是“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家庭平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为了我们共同拥有美好的生活,我们向广大市民、农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一、不要在住宅阳台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或搭设临时设施;要及时清理房前屋后的杂物,堆垛、稻草要远离明火,避免引发火灾。

二、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废纸篓和垃圾桶内;教育小孩子不要玩火,防止引发火灾。

三、不要私接临时电线,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当符合安全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离家出门前,应当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确保家庭消防安全。

四、不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拓宽.渠道,加大宣传。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安排积极组织,重点抓好主要活动项目和宣传内容的落实,进一步扩大普法和法治XX建设的影响力。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

五、不要随意改造燃气用具供气管道,供气管道的安装应由供气单位专业人员施工;液化气罐要远离火源,不能私自倾倒液化气残液。发现燃气泄漏时,要立即关紧阀门和开关,打开门窗,迅速离开现场,千万不能使用明火、触动电器开关和拨打电话。

立秋,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13个节气,更是干支历未月的结束以及申月的起始;时间在农历每年七月初一前后(公历8月7-9日之间)。“秋”就是指暑去凉来,意味着秋天的开始。

六、使用电灯、电炉、取暖器时不能覆盖易燃物品,也不能靠近窗帘、床单、衣被蚊帐等可燃物。

七、针对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生活习惯,社区工作人员在走访检查中要规劝老年人不要在床上吸烟,临睡前要关闭燃气阀门和取暖设备电源,防患于未然。

八、爱护住宅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火灾隐患,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消防部门举报,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举报经核查属实,会发放奖金。

九、注意学习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不要贪恋财物,按照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对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能做到及时地贯彻和学习,并根据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认真组织检查落实,提出一些防范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将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

三是消防宣传进企业,在彭州几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演练及消防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教授员工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如何开展消防自救互救,进一步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十、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成年市民应当积极配合消防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希望广大市民、农民朋友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防火意识,切莫存有侥幸心理,图一时方便而造成终生悔恨。防止火灾发生,保护国家、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失,是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防患于未然,是最有效的措施。树立安全防火意识,让我们每一个居民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建设“平安贵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从我做起,争当节能领跑先锋。节能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身为美好滁州一分子,应为滁州的美好明天贡献一份力量。节约节能,从我做起,营造人人争当节能工作“领跑者”的氛围。公共机构更应发挥表率示范作用,珍惜每一度电、每一升油、每一滴水、每一张纸,培养绿色生活、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的良好行为习惯。

校园消防宣传日倡议书

各位老师、同学们:

火灾无情,警钟长鸣!据公安部统计,,全国共接报火灾13.17万起,死亡1108人,受伤573人,直接财产损失17.7亿元。半数以上的火灾由电线短路、过负荷、电气设备故障及生活用火原因引起。火灾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一幕幕惨不忍睹的画面,给我们以震撼;血淋淋的教训,让我们更加珍惜生命的可贵。

高校是人员高度密集场所,冬季、春季是火灾高发季节。预防火灾,不仅是各级组织与消防部门的责任,更是法律赋予我们每一位公民的共同责任。11月9日是全国“119消防宣传日”,为了切实做好学院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彻底清除各种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每位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特向全校师生员工提出以下倡议: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强化消防意识,做到人人了解、参与、支持、重视消防工作。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认为刑法、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但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的,违反宪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这种“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观念相当普遍。其实,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这首先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二、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并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使“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观念深入人心。

三、以实际行动做消防安全的实践者,严格遵守学院用电管理规定,坚决不在宿舍、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办公室等场所使用违章电器,正确合理使用电脑、充电器、台灯等电器,不在宿舍内燃烛看书、吸烟等,睡觉或出门前及时关闭各类电器的电源。

四、爱护各种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火灾隐患,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安全管理处举报。

五、注意学习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不要贪恋财物,按照正确的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如遇火情,请及时拨打“校园110”或119电话报警。

多一份细心就会少一份隐患,多一份关注就会少一份危险。在此提醒全院每一位师生员工积极行动起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熟知消防安全常识、掌握并提高自救能力和消防逃生技能,确保师生员工及家庭成员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共同努力,消除隐患,杜绝火灾,打造冬季防火网,共建我们平安、和谐、美好的校园!

全国消防宣传日倡议书

各位市民: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经济发展,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长期以来,泉州市委市政府都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经过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大批火灾隐患得以消除,火灾起数呈总体下降趋势,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数也明显下降,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和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的消防安全工作形势仍然严峻。

今年“全国消防宣传日”的主题是“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在宣传日来临之际,为了我们共同拥有美好的生活,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以下十项倡议:

一、不要在住宅阳台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或搭设临时设施;邻里之间相互提醒、及时清理杂物,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二、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废纸篓和垃圾桶内;认真教育小孩子不要玩火,防止引发火灾。

三、不要私接临时电线,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离家出门前,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确保家庭消防安全。

四、不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并经常提醒家人和亲友自觉遵守。

五、不要随意改造燃气用具供气管道,供气管道的安装应由供气单位专业人员施工;液化气罐要远离火源,不能私自倾倒液化气残液。发现燃气泄漏时,要立即关紧阀门和开关,打开门窗,迅速离开现场,千万不能使用明火、触动电器开关和拨打电话。

六、使用电灯、电炉、取暖器时不能覆盖易燃物品,也不能靠近窗帘、床单、衣被、蚊帐等可燃物。

七、针对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生活习惯,各街道、镇、物业管理部门在走访检查中要规劝老年人不要在床上吸烟,临睡前要关闭燃气阀门和取暖设备电源,防患于未然。居(村)委要在社区老年活动室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以提高老年人的防火安全意识。

八、爱护住宅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火灾隐患,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消防部门举报。

九、注意学习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不要贪恋财物,按照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十、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成年市民应积极配合消防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我们相信,通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我市的消防安全环境一定能够得到进一步改善。让我们行动起来,为创建“平安泉州”、做大做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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