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证大厅接收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当场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受理条件的,办证大厅应当填写《监理企业资质申报符合性审查表》,并向申请人发放《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派发网上申报的账号密码,同时于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省交通质监局。
2.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3.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4.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批准的决定。
5.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颁发证书/核发批准文件,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批准决定书并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
二、赣州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办理条件
办事主体人员、业绩和人员结构条件满足规定要求;企业拥有必要的试验检测设备和测量放样仪器;企业拥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组织体系;企业作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当事人,已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无责任,或者虽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但处罚实施已满1年。
三、赣州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办理材料
1.《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章程和制度
3.持部证监理工程师证明材料
4.其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证明材料
5.人员从业业绩清单
6.主要试验检测仪器和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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