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强制拆迁,被征收人不服征收补偿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又不提前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但是征收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能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措施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对农村房屋征收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对农村房屋征收补偿不满意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补偿协议;
2、协议已经签订或者补偿决定已经公布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订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中国人民共和国征地补偿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
2、《征地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三、司法强拆的前提是什么?
司法强拆的前提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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