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本土相关地方法律规章的严格规定,凡是符合相关法律与法规条件下生育子女的夫妇,女性方面将能够额外享有长达六十日的产假,而其配偶也同样可以享受到共计十五天的护理假期(即通常所说的陪产假)。
在这段特殊时期内,无论是工资收入、奖金还是其他相关社会福利都将会被继续照常发放。
至于男性方面,适用陪产假的权益不仅能够有利于保障孕产妇以及新生儿的身体健康,而且还会享有诸多益处。
然而,关于陪产假的具体实施细则,各地区的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从七天到一个月之间不等。
具体来说,已有二十九个省份公布了各自的陪产假期限,其中包括陪产假期最少的天津、山东两地,仅为七天而已;而最长的则是上海,为期十天。
相比之下,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等其他地区的陪产假均为十五天。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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