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母亲委托儿子收租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人:姓名:X某;性别:女;年龄:X岁;地址:X省X市;联系方式:X。
受托人:姓名:X某;性别:男;年龄:X岁;地址:X省X市;联系方式:X。
委托事项:代理办理房屋结款、结账等一切事宜。
委托权限:全权委托。
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于X年X月X日亲自去办理位于X处,本人所出租房屋的到期结款事宜。现,本人委托(委托人)X某全权代理本人处理房屋结款事宜。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代收房租、代收水电费、结清费用等各项事宜。
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签署的一切相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XX本次授权至所托事项处理完成之时截止。
委托人:X某
受托人:X某
X年X月X日
二、房屋租赁需要缴纳哪些税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5、印花税。
三、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租赁房屋应当注意租赁期限、房屋所有权情况以及自己的义务等。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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