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协议应由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离婚协议自双方领取离婚证时生效
2、拟写离婚协议书
虽然民政局有统一的离婚协议书的格式,但其结构简单,基本对于离婚男女没有实质借鉴意义。为了防止在民政局拖延时间,或因意见不和又争吵,甚至防止一方反悔,提前拟写甚至签订好离婚协议书,是十分必要的。
目前,在全国的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都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抄写离婚协议,若当事人拟写了离婚协议书,只要抄写上去即可。
3、尽量不要让亲友参加协议离婚的过程
离婚登记之时,离婚当事人双方自然心绪不定。自己的亲友自然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当然,这个角度自然带有偏见。有时,可能因为言辞激烈,或言语不睦,导致双方反目,协议不成,前功尽弃。
4、提前弄清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和所需的证件
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首先要查询一下所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每个地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不一,这一点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站进行查询。所需的证件也可以一并询问,以防止到时因为少带某一样证件而白跑一趟,这一点对于涉外离婚登记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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