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过程分为发起设立过程和募集设立过程。发起过程需要发起人的相关信息、书面协议和董事会选举;募集过程主要是募集资金和确定认购人。企业要想上市,首先要改革股份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股份有限公司是注册资本等额分配,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组织形式。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核心是将所有资本分成相等的股份。发起设立程序:(一)发起人之间以书面形式订立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协议通常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发起人的姓名、地址;公司拟发行的股份种类、每股面值和发行价格;各发起人的认购金额和出资方式;发起人支付股份、交付现金、转让产权的时间和方式,发起费用的预算和费用,发起人的发起费用负担等,他应当按照约定出资认购股份。发起人出资的主要方式是以现金支付或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抵减出资。需要投资其他财产或者现金以外的财产权利的,由有关中介机构评估,并在发起人缴清全部出资后依法办理有关财产权利转移手续,选举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应当提交必要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的验资证明等文件
(1)发起人首先应当按照上述程序的前两步办理。不同的是,发起人在发起设立过程中,应当认购全部股份,而在发起设立过程中,发起人仅认购部分拟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是向非特定公众发行的认购股份的书面声明。招股说明书发行前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三)向国务院提出申请。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营业预算、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等文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提出,发起人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购书。招股说明书的公告应当根据发行范围在相应报刊上公告。同时,发起人必须制作认股书,载明《公司法》规定的内容,认股人应当填写所认股数、金额、住所等有关事项,保荐人应当与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并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发起人募集股份,必须经证券经营机构办理,并与银行签订协议收取股份收益,银行收取并保管认股人缴纳的股份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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