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开公司没有协议书成立吗
合伙开公司没有签订协议书,则合伙关系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1.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而组成的营利性组织。
2.合伙协议的签订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3.如果没有签订合伙协议,则合伙关系在法律上不被认可,合伙企业也无法正式成立。
二、合伙协议缺失的法律后果
合伙协议缺失会导致一系列法律后果。
1.没有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成立便缺乏法律基础,合伙关系无法确立。
2.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若因合伙事宜产生纠纷,由于没有明确的合伙协议作为依据,纠纷的解决将变得困难。
3.合伙协议还规定了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出资方式、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等重要事项,没有合伙协议,这些事项将无法明确,可能导致合伙人之间的权益受损。
三、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
在签订合伙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合伙合同的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不得是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合伙合同应由全体合伙人充分协商,就合伙目的与经营范围、出资数额、方式与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等合伙事宜达成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3.在出资方面,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应依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进行约定。
4.合伙合同自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合同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在签订合伙协议时,还需要注意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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