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一名已经被刑事拘留37天的犯罪嫌疑人,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符合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或者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就有可能取保候审。
已经被刑事拘留37天,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不过,如果符合以下情况,就有可能取保候审:
1.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2.如果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也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3.如果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同样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素材】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时,因犯罪嫌疑人身份已确定、案件证据不足以逮捕、但又无法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公安机关采取的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措施。
根据该条款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案件证据不足以逮捕;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等情形;
3. 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既没有案件证据,又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案件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需要更为适宜的侦查措施;
5. 其他没有逮捕的法定理由。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所和活动范围,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指定的居所。如违反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监视居住或者再次采取强制措施。
37天后,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人,都有可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所和活动范围,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指定的居所。如违反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监视居住或者再次采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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