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2)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自残、殴斗、酒驾、吸毒等所致意外伤害;
(3)因被保险人私自服用、注射药物所致意外伤害;
(4)因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袭击、核爆炸或核辐射污染等不可抗力所致意外伤害。
(5)因身体或疾病造成的身体损害,是因危险运动造成的身体损害。
(6)被保险人参加恐怖或邪教组织;
(7)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醉酒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机动车。
(8)被保险人精神错乱、流产、猝死、整容失败、医疗事故这些都不赔。
如何领取人身意外险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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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的证明;
2、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
(二)申领各项保险金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单缴费凭证,以及下列证明和资料,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身故保险金的申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受益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3、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4、公安部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5、如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其他与保险事故认定有关的证明及文件;
(三)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二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
而在购买该保险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保险的范围是怎样,在哪些情况下发生人身意外是不会做出理赔的,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当然,实际申请进行理赔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理赔材料,而不是提出了理赔申请之后,保险公司就一定可以做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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