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会审制度
一、会审范围
城镇经营性用地及房地产开发用地;
其它用地,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二、参加会审部门
(一)具体承办部门:土地利用科;
(二)参加会审部门:计财科、法规科、规划科、地籍科土地利用科、监察支队、相关分局。
三、会审部门职责及程序
会审采取会议会审和会签两种形式。会审由局长或主管局长主持局党政班子成员参加,听取参加会审成员部门意见;会签由土地利用科将会审事项及相关资料发给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一)土地利用科:
1、统一受理全市经营性用地及房地产开发用地的招拍挂,委托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前期准备。
2、对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出让方式。土地利用科根据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上报的有关材料,向主管局长汇报,经主管局长审定后提交会议审查。
(二)法规科:负责审查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三)规划科:负责建设用地预审、审查是否符合土地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四)地籍科:负责土地权属确认。
(五)计财科:负责审查核定土地有i
(六)监察支队:负责审查是否存在旋
(七)相关分局:负责对土地现状进子
(八)土地利用科根据会议纪要和市长批准意见,确定土地地使用价格、土地使用位置、土地使用条件、土年期、出让底价、出让最低限价、出让开始日、出让终止日、出让土地面积、出让土地定金及出让金缴纳方式、招拍挂出让土地的交易规则及交易须知等并通过公开媒体(包括报纸、电视、双鸭山信息、中国土地市场网比鸭山版)
向社会公开发布。
(九)土地利用科通知竞得人缴纳土地出让金并签订出让合同。
四、其它规定
各参加会审的单位如果在会议上没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全文6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