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合同的法律后果,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具体如下:
1、继续履行,当一方违约时,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可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降价或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如果损失不是违约造成的,非违约方不能要求赔偿损失;
4、定金责任,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一、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但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继续履行,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全文5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