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不是封存半年才能取。
公积金取出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公积金取出的流程,具体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职工持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审核后,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封存的意思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是指职工因各种原因,如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发工资,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暂时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提取销户条件时所处的一种状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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