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权变更争夺法庭上如何辩论
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庭审辩论须围绕对孩子健康发展有益这一中心开展。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首先是孩子年纪;其次是性别因素;再次是当事人经济实力对比;最后是从小成长的环境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抚养权变更需要什么手续和理由
关于抚养权变更的程序规定如下:
1.如系双方自愿商议变更,无需其他特殊手续;
2.若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则需递交诉状并经由人民法院进行严格审理和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变更抚养权应有一定的法定理由,例如已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未尽到抚养责任或者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为,而另一方提出了合理的变更抚养权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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