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协商方式:债务人不还债的,可以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协商分期还款。
2、诉讼方式: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未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索要欠款。
债权人讨债途径包括什么
债权人讨债的方式有:
1、债权人期限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债务。起诉时,应当持有借据等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将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通常在立案后以公告的形式传唤债务人;
2、债务人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代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贷款;
3、如有担保人或担保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债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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