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为数物的合同,如果其中一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受人可以据此提出解除合同。如果不符合约定的物与符合约定的物分离将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以数物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指多个物在同一个买卖合同中出卖。
合同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1、通常来说,标的物就是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举例说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中,此处的标的物就是双方所购买的房屋。标的物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标的物是明确的,一般标的物和标的是存于一体的,但是不代表标的物和标的是永远共存的。比如在劳务关系当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而这份劳动合同当中没有买卖的商品,在这份合同当中,没有标地物,而可能具有标的。此处的标的可能是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工资金额。合同成立必定会有标的,但是不一定会有标定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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