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机关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逮捕犯罪嫌疑人后3个月左右,如果3个月证据依旧不足,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诉讼过程中,如果证据不足,侦查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院应当作出无罪的判决。证据也是法院判决的唯一依据,判决书的事实是为法律事实,在法律事实尚不明确的情况下,法院不得判决有罪而是下达无罪判决
刑事证据不足案件可以转为民事吗?
对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伤害证据仍然不足,或难以查清,或公安机关不认为是犯罪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证据不足的案子,公安机关可以调解解案,进行侦查终结后,出具侦查终结报告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或者由被害人提出自诉,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最后是对特殊案件进行有限公诉。
如果对证据不足的案件进行结案的问题,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三个不同的情况。
(1)在侦查阶段,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2)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3)在审判阶段,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撤回起诉。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并书面说明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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