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如果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这意味着,如果员工利用职权将公司或单位的财物据为己有,且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公安机关将对此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如果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 法 侵 占 罪 立 案 标 准 是 什 么 ?
非法侵占罪是指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侵占罪立案标准如下:
1. 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总额在5000元人民币以上、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 多次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总额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 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还需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分析。若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而非法侵占罪则是指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包括:1. 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总额在5000元人民币以上、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 多次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总额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 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还需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分析。若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