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诊属于几级医疗事故主要还是要看漏诊导致的结果如何来定的,而不是说只要是漏诊,就属于几级医疗事故。
医院因为专业水平以外的原因导致误诊漏诊,那么即使患者因此遭受损失,将不能得到损害赔偿。
而经鉴定确定误诊漏诊属于医疗事故的,那么受有损失的患者可以请求事故赔偿,若是遭到拒绝,则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医生漏诊是否需要赔偿
过错与否取决于医务人员是否尽责
漏诊是否属于医疗过错,其判定的标准是根据患者的症状和检查,医务人员是否作出本应能作出的诊断。若限于患者症状不典型、现有技术水平、患者本身体质特异等因素,患者的漏诊当时无法做出诊断,则不能就此判定医院有过错。例如患者摔倒,当时局部无红肿,X线照射未明显显示,且其症状不符合拍CT的指征,但在复诊中发现有骨裂(并未错位),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医方过错需要经过医学鉴定。
至于医院是否应当承担造成的损害责任,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有的疾病若及时治疗能避免残疾,但因为医院的漏诊延误了患者治疗,医院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有的即使医生当时发现(如上述所述骨裂),但患者病情并未发生骨裂错位加重,治疗仍按第一次就诊医生开处的制动休息,未给患者造成进一步的损害,患者也没有增加损失,按照我国司法审判原则,及侵权行为的过错、违法、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四个构成要件,也不能判定医院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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