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是可以不办理的,但是有年综合收入和年度汇算需补金额的限制,同时如果是需要缴税的,则必须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时间一般为周期为五个月,以缴纳完一个年度的税款为起算点。
一、个税汇算清缴可以不办理吗
个税汇算清缴是可以不办理的,不过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一条即可)
1.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不管是否需要补缴税款,都不需要汇算清缴个税。
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由于金额较低,为了减轻纳税人工作量,也不需要汇算清缴。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没有取得综合所得,虽然有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但是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个税。
4.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也就是不存在补税、退税情形的,不需要汇算清缴。
5.纳税人虽然年终汇算清缴需要退税,但是主动选择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个税。
二、个税汇算清缴时间是什么时候
个税汇算清缴时间一般为公司缴纳完一个年度的税款后5个月内进行的,或者是一个季度的1税款清缴后的15天内,公司一定要按照这个期限来执行,不然超过了这个期限,会被罚款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分季度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三、个税汇算清缴怎么操作
个税汇算清缴操作的步骤如下:
1.首先进入12366纳税服务平台,然后点击“自然人”选项,进入下一步;
2.接着点击”居民复个人“选项,进入下一步;
3.紧接着需要继续点击”税务登记“,然后进入下一步;
4.最后点击你所需要的选项,即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一百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n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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