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公司、企业股权的分割:夫妻双方应先就股权的分割进行协商,能够就股权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按照协商之后的结果进行分割,不能达成一致的,或者按股票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北京离婚案件涉外财产怎么分割
我国法院受理涉外财产离婚案件,因离婚造成的离婚和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婚姻是否成立,适用结婚地法律。夫妻婚姻关系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对双方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中国法院受理本案时,双方财产分割案件应当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由于各国不动产法律强制性规范的异同,对不动产的处理只能局限于不动产所在国。对于共有财产中不动产的分割,我国法院的判决内容仅对位于我国的部分不动产具有执行权。即使判决涉及的是位于国外的不动产,国外也很难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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