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萍乡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无《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形。
【不予批准的条件】申请人不具有予以批准条件的,不予注册。
二、萍乡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流程怎么走
申请
提交方式【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络提交】无时间限制
受理
1、窗口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通过网络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事对象可在网上收到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逾期不告知的,即视为申请已被受理。
审查
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查。
审核
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审批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决定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制证发证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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