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领、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属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2、申领临时身份证
(1)申领人申领、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和本人人像采集信息,并在其《临时身份证申领表》中加以注明,派出所审核盖章后交给申领人,并收取临时身份证工本费。
(2)申领人持《临时身份证申领表》和临时身份证工本费票据,第二个工作日下午到派出所户政窗口领取临时身份证件。
(3)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在我国的公民身份证明的一系列证件中,身份证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证明,每个人都是需要及时地办理自己的身份证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相关部门办理身份证后,此时是可以选择领取身份证的方式的,并且也是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领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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