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家庭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条款》规定:
被保险人在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盗窃损失后应保存现场,向当地公安机关如实报案,并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否则,保险人不予赔偿。
2、《家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该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
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所致保险人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
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等内容。
3、保险合同中对于出险通知有约定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通知义务。
如果保险合同中未约定具体时间,可以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行掌握,但基本要求是及时通知。
关于通知迟延或者未履行通知义务所承担的责任,保险法也未明确规定,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商定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很多时候,在交通事故现场,我们都会看到受伤不是很严重的当事人会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进行报案,这其实也是对交通事故保险的处理。
当然,报案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日后的索赔铺路,接到报案之后,保险公司会按照规定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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