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方无力清偿债务之情境中,起诉行为仍可进行。
该诉求的价值并不仅仅局限于对现有债务款项的追索,更为重要的是借助法律途径来明确债权关系,避免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从而为未来债务方具备还款能力之时的执行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在提起诉讼之后,债权人可以借助法院的调查权与执行措施,更加深入、全面地掌握债务方的财产状况,其中包括可能被隐匿或者尚未被察觉到的各类资产。
除此之外,法院所作出的裁决具备强制执行效力,一旦债务方在未来拥有了相应的财产或者收益,债权人便可依据该裁决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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