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介
联系信息变更内容指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变更等。
申请条件
1、仅限于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的驾驶证,需要办理驾驶人变更联系方式。
2、仅限驾驶证本人申请。
3、驾驶证在有效期内。
4、有以下情况的不予网上受理:
A、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中:姓名、身份证明号码、住所地址发生变更的。
B、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
5、对在互联网上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提供材料
驾驶人按照变更情况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无车管规费
办理时限
业务受理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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