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什么叫非营利法人
民法典中指非营利法人是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二、非营利法人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非企业法人的设立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国家机关法人从组建完成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2.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程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另一种是具备法人条件,但只有在经核准登记后,才具有法人资格。
3.社会团体法人设立的程序。原则上社会团体取得法人资格均需登记,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国家民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但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下,无须登记,自社会团体组建完成后即具有法人资格。
三、非营利法人的特点都有哪些
一般来说,非营利法人具有以下特点:
1.“非营利”主要是指目的上的非营利,至于该类法人在日常运行中开展了某些营利性活动,甚至从中获取了营利收入,并不影响其作为非营利法人的性质。
2.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
3.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
4.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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