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交。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定罪,法院判决有罚金的要缴纳,没有的就不需要缴纳。
法院罚金的比例应当有人民法院按照犯罪情节确定,没有一个固定的比例,最低为1000元,具体以违法所得或犯罪数额为基准处以一定比例或倍数判定。
罚金的确定方式有:
1、无限额罚金制。即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2、限额罚金制。即法律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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