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以投保人的利益为基础,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保险经纪人历史悠久,起源于17世纪的英国。现在它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产业,但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保险经纪人应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因此世界各国对其资质要求都很严格。在中国境内设立保险经纪人,必须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从事保险经纪人业务的人员必须参加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现在保险与我们的生活联系越来越紧密。当您决定为您的家庭购买保险和制定保险财务计划时,您可能会在某一天遇到多家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当你在报纸上看到另一家合资保险公司开业时,几款新的保险产品在一天之内就出现了。
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越来越耀眼的产品,越来越多的代理商,当我们想选择更合适的保险时,我们发现绝大多数代理商都说自己公司的产品不错,我该怎么选择呢?我只有一种办法可以找到一个代理人,由保险人(即保险公司)、投保人和保险中介人组成,他们为保险人和投保人提供相关服务,最终达成保险合同。保险中介机构一般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评估师。保险经纪人是站在客户的立场,为客户提供专业的风险管理服务,设计保险方案,办理保险手续,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简而言之,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的风险管理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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