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法》中,证人出庭不需要申请。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证人,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若证人没有出庭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刑事案件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吗
按照我国《刑诉》法的规定,在刑事案件中,为了更够将案件审理清楚,所有证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如果不出庭作证,法院有权要求证人强制出庭。所以不可以不出庭作证。但是若年幼、或者生理上或者精神上有缺陷无法辨别事实,或者说无法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证人出庭的费用会有相应补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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