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购买国内内资有限公司股东股权,出资款还能要回吗?
问:我是某国公民,2009年5月9日在北京某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的鼓动下,出资80万购买了宋某持有该软件公司10%的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但并没有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我已将80万汇入宋某个人银行卡。后来,宋某找不到了。该公司办公地址是虚假的。请问:我购买宋某的股权是否有效,购买款还能否要回?
答:暂不讨论宋某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问题。从民事责任角度,回答如下。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等规定,外商在我国内地设立独资、合作、合资企业界均须要得到外商投资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意。其股权的处分(包括转让)也须上述机构审批同意。而且,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外方股东可以是外籍自然人,但中方股东不能是中国国籍自然人,必须是中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您与宋某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一是否取得批准机构的批准,二是原来该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是否中方股东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如果该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中方股东除宋某外其他股东为中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且经过了外商投资主管部门却北京市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则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否则,该股权转让合同仅成立,但未生效。如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宋某有协助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的义务,当宋某未履行该义务,导致您成为该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目的不能实现,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该合同,退还出资款。
从刑事责任角度,宋某的行为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建议可以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咨询立案、追回案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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