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注种类及有效期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的签注种类及有效期分别为:
a)D—定居。签发6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签注。
b)J—居留。签发3年有效多次前往台湾签注。
c)T—探亲。签发6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签注。
d)L—团队旅游。签发3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签注。
e)G—个人旅游。签发6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签注。
f)Q—其他,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讼等私人事务。签发6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签注。
g)Y—应邀,持国务院台办或国务院台办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台办“赴台批件”赴台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合作研究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等。签发6个月有效的一次前往台湾签注。对前往台湾讲学、工作、常驻采访等,需要多次前往台湾的人员,可根据台办“赴台批件”核准的期限和出入境次数,签发相应期限的多次前往台湾签注。
h)C—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人员。签发1年有效的多次前往台湾签注。
i)F—持国务院台办或国务院台办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台办“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签发6个月有效的一次前往台湾签注。对因技术培训、进修等,需要多次前往台湾的人员,可参照国务院台办“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的批复”核准的在台停留期限和出入境次数,签发相应期限的多次前往台湾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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