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行证
台湾通行证办理流程
基本流程
(一)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递交相应申请材料,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向原证件或原签注受理机构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制证。
(二)持有合法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和《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以在其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居住地以现居住地址为准,持有人可在该市任何受理点申请办理。
(三)在我省暂住的华侨可在暂(居)住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递交相应申请材料。
(四)军人申请前往台湾,须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提交申请并递交相应申请材料。
换发、补发情形
(一)换发情形
往来台湾通行证持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往来台湾通行证:
1、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2、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3、持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
4、确需换发的其他情形。
(二)补发情形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需要补发的其他情形,可以申请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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