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时候会颁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所谓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行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而划分的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三、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复核的条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的条件如下:
1.时间条件,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超期不会处理;
2.形式要求,递交书面复核申请,不能采用口头或其他形式;
3.递交部门,做出事故认定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
4.内容要求,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5.次数限制,只能复核一次,不能复核一次后认为不公正而再次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n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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