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修公司增项可以告他欺诈吗
一:以表面上不盈利为旗号,吸引消费者。其实装修这一步骤需要充分考虑很多方面的因素,包括材料费用、施工管理费以及合理的利润等,这些都是必须要明晰的。然而,一些非法的装修公司却常常采用低廉的总价和远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报价策略来吸引消费者。
二、在工程项目上做手脚,偷工减料。他们利用消费者对装修知识的匮乏,在施工项目清单上进行人为的删减或遗漏,从而在实际装修过程中增加额外的项目并收取高额费用。
三、使用质量较差的材料替代优质材料。这种现象在装修行业中较为普遍,即在实际装修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与报价单上所列出的材料存在差异,尤其是在基础部分使用低质产品以降低成本,或者故意夸大材料的损耗率,以此为借口提高工程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装修公司没有签合同的定金能退吗
这并不是一个明智之举,若对方在契约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如故意隐瞒重要事项、实施欺诈手段等情况,您有权利请求其返还定金。
然而,若仅仅是您方面违背了合同条款的话,对方有权保留此定金。反之,倘若您已经支付了定金却未能与对方共同签署定金合同,那么您可运用“双方未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为由,向对方申请归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非法的家装服务机构往往以相对较低的价格来吸引消费者,然而实则暗藏诸多高额费用。这些不法商家通常会通过刻意掩盖施工流程中的关键细节、采取偷工减料、采用质量较次的建材替代原先约定好的优质材料等手段,对客户进行欺诈行为,从而从中获取巨额利润。因此,在接受家装服务时,消费者务必要高度警惕低价背后可能存在的种种陷阱以及额外产生的超乎预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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