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工地工伤10级伤残赔偿标准
工地工伤10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由地方标准赔偿;
3、停工留薪工资,住院期限和医嘱修养期限乘上年度平均月工资;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工伤赔偿的流程如下:
1、工伤报告。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
3、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4、协商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5、劳动仲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二、工伤申请赔偿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由有资质的工伤鉴定机构出具工伤证明,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
2、再持工伤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工伤保险申请人的申请,在法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结论,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要写明理由;
4、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法律规定向工伤保险申请人发放工伤保险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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