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如何申请助学贷款,要多少利息
1、准备好贷款资料,如学生证、身份证、有效的经济困难证明等;
2、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注册个人信息;
3、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里的贷款申请模块下载贷款申请表;
3、填好申请表给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一个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4、确认贷款金额,由银行和各省资助中心审核决定;
5、成功发放贷款。
助学贷款在申请人在校期间是免息的,全部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申请人自行承担助学贷款利息,不过,也可以选择在毕业前一次性还清全额欠款。
而助学贷款利息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1、贷款6个月以内(含6个月):利率4.35%;
2、贷款6个月至1年(含1年):利率4.35%;
3、贷款1至3年(含3年):利率4.75%;
4、贷款3至5年(含5年):利率4.75%;
5、贷款5年以上:利率4.90%。
二、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1、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如何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1)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毕业当年7月13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
2)老师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单需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需要按照原还款计划执行。
2、如何更正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信息?
如果你或共同借款人更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变更。
3、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请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后续合同要更换共同借款人的,请在下一年度申请办理续贷时,你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申请表》原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2)对过往已经生效的《借款合同》变更共同借款人的,需要你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十五条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具体比例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第五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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