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贿是如何免于处罚的
倘若在被揭露之前,行贿者能主动向有关部门坦承自身的行贿罪行,那么便有望为其设定恰当的减轻刑事责任或者完全免予刑罚的可能性。
类似的,那些参与介绍贿赂活动的中间人,只要他们在被揭发前能够主动交代自己所涉及的相关行为,也有可能得到相应程度的减轻刑事责任乃至完全免于刑罚的待遇。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被索贿的人有罪吗
在被胁迫进行贿赂的情况中,如果行为人并未实际实施行贿行为,那么就不能构成本罪名认定;若被胁迫后向对方支付了财物,那么是否构成行贿罪,需要根据其是否通过行贿手段获取了不当利益来判断。
然而,如果行为人是由于受到威胁而被迫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且并未从中获取任何不当利益,那么这并不构成行贿罪。
然而,如果行为人在被胁迫支付财物之后,确实从对方那里获得了不当利益,那么尽管刑法对此类情形仍然做出了行贿罪的规定,因为行贿方和受贿方已经完成了权力与利益的非法交换,满足了刑法对于行贿受贿犯罪的构成要件。
全文6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