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是当事人办理再婚手续需要提供的证件,没有离婚证则会无法有效的证明其之前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也会导致当事人向婚姻关系出具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其出具离婚证。
一、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办理结婚证需要以下资料:
一、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新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新人双方有效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3张2寸结婚登记照;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5、再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前配偶死亡证明;
6、军人需要提供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7、外国华侨或者外国公民需要提供护照以及居住国有权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8、港澳台同胞需要提供当地的身份证件、港澳通行证以及当地机构开设的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血亲关系的证明。
二、办理结婚证的手续如下: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结婚申请后,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应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民政局登记结婚的手续有哪些
去民政局离婚,也就是协议离婚,其办理程序为: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三十日期满后双方坚持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4、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5、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
三、再婚登记结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再婚登记结婚需要准备的证件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的户口簿还有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双方当事人需要提交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离过婚的还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5、原配偶死亡的需带上原配偶死亡的证明。
再婚办结婚证流程如下:
1、申请。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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