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指出存在质量问题,但与食品安全问题无关。问题属于一般不合格品,大多数不是制造商的问题,多半是在物流过程中出现的。除非制造商有设计缺陷,非常不利于贮运。
这段内容可以改写为:“存在质量问题,但与食品安全问题无关。如果将不合格等级分为一般和严重两类,那么这个问题属于一般不合格品。”这样的问题,大多数不是制造商的问题,多半是在物流过程中出现的,除非制造商有设计缺陷,非常不利于贮运。
破 损 食 品 包 装 是 否 影 响 食 用 安 全 ?
关于食品包装破损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品的十倍赔偿或者造成损失的三倍赔偿。而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外,如果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因此,对于食品包装破损的情况,应该先与经营者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食品包装破损问题属于一般不合格品,大多数不是制造商的问题,而是在物流过程中出现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品的十倍赔偿或者造成损失的三倍赔偿。对于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消费者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因此,对于食品包装破损的情况,应该先与经营者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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