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分配工伤死亡赔偿损失
工伤死亡赔偿金应先分出被抚养人的份额,然后将剩余款项由配偶、子女、父母予以均分。死亡赔偿金分配时,应根据权利人与死者关系远近及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并且考虑各自经济状况等因素合理进行分配。实践中,法院对于死亡赔偿金存在纠纷的判决来看,法院会综合考虑各近亲属与死者身份关系、共同生活的关系以及实际生活状况来进行合理分配。
二、工伤死亡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死亡赔偿需要的材料包括:
1.《工伤认定书》或《确认意见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包括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门、急诊);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出院小结(住院);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审核凭证(医疗费用以现金结算);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
4.因工死亡人员有明确关系的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者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书;
5.待遇享受人在本市开立的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或存折。
6.委托他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用人单位申领无需提供);
7.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8.用人单位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因工死亡人员近亲属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9.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协保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用工登记名册以及因工死亡人员工亡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三、工伤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起诉时间是有时效限定的。1年仲裁时效,对仲裁裁决不服的15天起诉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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